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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该规程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 70 MPa 的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引用文件
《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G 1036 电子天平》、《JJG 1038 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GB/T 31138-2014 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GB/T 3724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
加氢机的计算和控制装置,可接受流量计的流量信号、压力传感器的压力信号等;并按设定的参数计算;可进行数据传送和显示,并判断与控制流体的流动;具有示值指示、回零、付费金额指示以及计量误差调整等功能。
加氢机提供压缩氢气加注服务,一般由质量流量计、电子计控器、加氢枪、电磁阀、安全阀和加氢管线、泄漏报警装置等组成。加氢站高压储氢容器中的压缩氢气进入加氢机,经过气体过滤器、电磁阀、单向阀、质量流量计,通过拉断阀、加氢管线和加氢枪,注入汽车高压储氢气瓶,完成加氢工作。电子计控器控制整个加氢过程,根据质量流量计在计量过程中输出流量信号、压力传感器输出压力信号等进行计算,并显示和控制电磁阀。电子计控器可以切换不同规格加注口,以适用不同车型的加氢枪要求。
计量器具控制
检定条件 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25℃~55℃
相对湿度:20%~95%
大气压力:80kPa~110kPa
检定介质
检定介质为压缩氢气,应符合 GB/T 37244 的规定。
主要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加氢机的现场检定装置应满足防爆要求,可采用质量法气体流量标准装置(见附录 A),或采用标准表法流量标准装置(见附录 B)
加氢机所使用的质量流量计应铭牌清晰、标识齐全,计量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1.0 级,流量范围、温度范围、压力范围、使用介质等应符合加氢机的使用要求。
调整功能
a)加氢机应配备计量误差调整装置。对能改变计量性能相关参数的调整装置,应有保护功能,如机械封印、电子封印等。
b)在涉及计量调整或关键部位应配置带机械封印的防护装置,如质量流量计、电子计控器、流量系数调整键盘接口处等。
c)电子封印更改记录应能保存至少 7 年,且无法删除。
电子计控装置
示值指示功能
a)加氢机应具有质量示值指示功能,主示值的读数应正确、易读、清晰。指示的最小示值应不大于 0.01,示值的刻度间隔应以 1×10n 法定计量单位给出,其中 n 是正、负整数或零。
b)加氢机应具有付费金额指示功能。
c)加氢机加气前,可以由电子计控装置显示选择的单价(如:元),单价应可调,也可以显示支付价格。
d)付费金额指示装置的回零和质量指示装置的回零应同步。加氢机应具有自动累计加气量、加气金额等数据的功能,同时具有不能对数据随意修改的控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