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以下简称测量仪)的校准。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2186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JT/T 1012 汽车外廓尺寸检测仪》、《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
试验车辆
用于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校准试验的车辆。该车辆应空载、周身平整、无明显凹陷损伤或突出物,胎压应达到(240~280)kPa,轮胎磨损量、整备质量应符合GB 21861-201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相应检测要求。
车辆检测时,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对车辆外侧(长、宽、高)的附加物无法检测出的区域为检测盲区。用车辆外廓最大突出位置未增加杆状突出物时与增加杆状突出物时,分别测得的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的示值差值表示。
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是运用动态图像、红外或激光原理及其他方法对车辆外廓尺寸(长、宽、高)进行测量的系统。通常包括前端采集系统和后端分析处理系统。
车辆外廓尺寸测量仪测量原理:
被校准对象是采用光膜法汽车外廓尺寸测量仪的测量示值。用试验车辆,采用人工测量,对试验车辆的长、宽、高用激光测距仪进行测量,用经测量过的试验车辆作为校准测量仪的参考标准。采用直接测量法,将被校量与参考标准的值比较,求得示值误差。
采用试验车,按以下方法进行示值误差校准:
将试验车停放在规定的场地,采用铅锤将车长、车宽投影在地面,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投影点的间距,并采用水平尺、铅锤和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车长、车宽、车高,记录测量结果作为参考值(测量方法见附录A)。
将测量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预热后,进入测量状态,试验车按测量仪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速度正直驶过检测通道,测量仪显示并记录测量结果,连续测量3次。
将杆状突出物分别同时固定在试验车的长、宽、高方向的车体上,其长度应超出试验车后部最外端点、货厢侧面固定突出部位以及车辆最高点50mm~100mm 重复7.2.2.2步骤,测量测量仪并记录测量结果,连续测量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