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的技术方法规范
时间:2021-03-17 14:50  浏览: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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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方法,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18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邮箱:hedianerchu@mee.gov.cn
  
  更多详情,请登录生态环境部官网查询。
  
  节选《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的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滨海核电厂温排水造成的海水热分布监测。 内陆核电厂温排水热分布监测和向水体直排的火电厂热分布监测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4950—2009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JB 2700—1996 卫星遥感器术语》。
  
  技术原理
  
  提取原理 地物表面温度越高,热辐射能量越强,利用热红外传感器探测超出一般水体温度的温排 水所在区域。通过阈值划分设定,提取温排水不同等级空间分布。
  
  监测内容
  
  a) 温排水空间分布范围; b) 不同温升等级分布位置与面积。
  
  遥感数据源要求 核电厂温排水遥感监测对数据源的要求主要如下:
  
  a) 空间分辨率:对于发电机组电功率总和在1000MW(含)以上,且采用直流冷却方 式将冷却水排回自然水体的滨海核电厂,空间分辨率至少要求在300米,100米以内 更为合适。
  
  b) 波段设置:在热红外谱段8.0-12.5 m 范围内具有单通道或多通道,用于温升区提取; 在可见近红外通道范围内至少具有红、绿、蓝三通道或近红、红、绿三通道,用于 云检测和水陆分离。
  
  处理流程
  
  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处理的一般流程如图1所示。选取合适的卫星数据后,先对影像几何 与辐射进行处理,包括空间裁剪、几何校正和辐射定标,进而得到表观辐亮度;通过大气校 正、水陆分离和云识别,将表观辐亮度转换为海表辐亮度;利用查找表,将海表辐亮度转换 为海表温度;最后,提取基准温度,并利用基准温度进行温升分布提取与统计。
  
  监测技术与方法
  
  遥感数据选取 选取的遥感数据要完全覆盖核电厂温排水影响区域;在核电厂温排水影响区域内,云覆 盖率推荐不超过5%。
  
  空间裁剪
  
  以核电厂温排水排放口为中心,以完全覆盖温排水影响区域为原则,同时兼顾制图时表 达周边标志性地理要素需求,设定空间裁剪范围。
  
  卫星数据质量
  
  在进行温排水遥感监测前,应保证遥感原始数据的质量,避免有条带的数据参与后续处 理,导致结果的误识别。同时,避免云层所占比例过多,无法得到有效监测结果。参考原则 是遥感图像云层覆盖在提取范围内不超过5%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几何校正精度
  
  为保证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具有一致性和可比较性,几何位置配准精度控制在1个像元以内。
  
  监测结果精度 为评估温排水遥感监测精度,采取海面星地同步试验测量方法进行卫星遥感监测比对与 验证。利用测量水体动力学温度的仪器,测量排水口周边大范围内(包含温升混合区)水体 温度,通过空间插值将海面测量离散值形成连续温度场,进而提取温排水空间范围与等级, 将海面测量与遥感监测结果进行比对,分析二者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采用相对误差对二 者结果进行评估。

       相关链接: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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