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环境空气湿度校准技术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与生产商
时间:2020-10-27 15:59  浏览: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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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开展环境空气监测所需湿度传感器的量值溯源工作,保障环境空气相对湿度测量的准确性与量值统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环境空气湿度校准技术研究能力的研究机构与生产商,为总站拟建立的湿度计量标准器具提供建标所需的技术咨询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详见《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需求书》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8万元。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湿度计量领域的高级技术人员,负责建立、运行社会公用湿度计量标准的项目负责人优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湿度计量标准建设、运行的经验,有社会公用湿度计量标准建设、运行经验的优先。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光盘需于2020年11月3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管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uality@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六、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瑜 师耀龙
  
  联系电话:010-84943294 010-84943292
  
  附件1-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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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申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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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申报书
 
QQ截图20201027160448QQ截图20201027160522  
  附件4-环境空气湿度计量建标服务项目履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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