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标准化综合改革暨“山东标准”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已牵头完成了《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7月13日前将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电子邮件:xiangjili@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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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该规范部门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氢站日常运行、安全管理、经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供氢形式的车辆加氢站,也适用于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合建站等两站合建或多站合建站中的加氢部分。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4499 氢气、氢能与氢能系统术语》、《GB/T 31138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GB/T 3724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 50516 加氢站技术规范》、《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资质
加氢站竣工验收后,需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方可投入运行。
加氢站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泄漏监测、防雷防静电、计量器具、消防报警及消防器材等设备,需取得有效的检测合格证明及相关质检资料方能使用。
许可确认
加氢站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换等,应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的许可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装置、泄漏监测、计量器具等设备应具备有效合格证明。
更换、新增与安全相关的设备附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阀安全技术检测规程》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委托外单位进行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作业前,应确认施工单位、人员等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人员不得为本单位进行安全相关作业。
运行使用
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有关设备使用培训,熟知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操作人员应确认所使用的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不得使用损坏、缺失部件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加氢站内氢气压缩区域、加氢区域罩棚等所有顶部易聚集泄漏氢气的场所,均应设置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氢气含量达到0.4%时应报警,达到1%时应启动相应的事故排风风机,并及时查明原因,其余部位所需报警设施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加氢站用储氢容器应保留0.2MPa以上的余压;严禁对储氢容器进行敲击、碰撞并不得靠近热源。
涉氢设备、管道、容器,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后再次启用,均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分析含氧量不超过0.5%后再进行作业。
维护保养
应根据维护保养手册及计划,对加氢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
设备维修人员应接受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培训,熟知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的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设备维修规程进行维修,确保维修后的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
涉氢设备、管道、容器的检修,应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并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连接,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再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均应进行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并应符合GB 50516的有关规定。
检查、监督、检验
加氢站应建立站长检查和岗位自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周期。站长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岗位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等。
加氢站应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泄漏监测、火焰报警装置、计量器具、灭火器、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验、校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计量器具、灭火器应等明示下次检验时间或有效期。
加氢站爆炸危险区域(房间)应设有明显标志,并应指出其危险性。
加氢站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和隐患进行管控和治理,暂时无法消除的隐患,应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或停止运行。
应急物资
加氢站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资,主要包括防爆工具、便携式氢气检测仪器、应急照明灯、防爆电筒、个人防护用具(安全帽、阻燃服、防冻服、防冻手套、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及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防爆通信设备、急救药箱、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牌、隔离警戒带、灭火器等。
加氢站应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加氢站应建立应急物资台账,明确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加氢站配备的应急抢险设备、设施应注明使用方法。
加氢站应每月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0-07-08 14:22 浏览: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