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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时间:2020-06-28 13:38  浏览: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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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发智〔20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 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实现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全国科技活动周举办20周年。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科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将共同主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一)时间。

       2020年8月23—29日。

       (二)主题。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号召全国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科技战疫为重点,展示科学技术对战胜疫情的重要支撑作用和系列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识疫、科学防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创新强国为核心,展示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中的显著成效;以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展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活动周20年成效,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三)主要内容。

       1.展示科技战疫成效。展示药物、疫苗、溯源、传播途径、动物模型等科研攻关新进展;展示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疫情防控新技术新装备;展示科普工作在普及抗疫知识方法、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科技战疫先进典型,讲好一线抗疫故事。

       2.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展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特别是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彰显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推进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科研机构和大学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展示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工作成效及重大成果。

       3.体验美好生活活动。展示科技创新对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成效。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面对公众多样化科技需求,举办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科技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展示科技活动周20年发展历程,特别是优秀科普作品、产品、展品及重大事项。

       4.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提供精 准技术帮扶活动。加强农村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开展适合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特点的特色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助力科技扶贫、精 准脱贫。

       二、主场活动及组织形式

       (一)启动式。

       全国科技活动周启动式安排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邀请党和国 家 领 导人出席,有关部门、科学家、外国专家、学生、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分会场,由科技部、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

       (二)主场展览活动。

       主场展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进展,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第二次青藏科考,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产品、科技活动周20周年成果等,科普惠民成效,开展以生物安全为重点的国家科技安全教育。主场展览活动由科技部、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闭幕式。

       8月2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由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

       (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若届时无法组织实体展览相关活动,将举办网络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三、主要活动

       科技活动周作为全国群众性科技活动品牌,既要安排主场活动和重大示范活动,又要部署部门、地方同步举办各类特色科普活动。

       (一)重大示范活动。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一批重大示范活动。

       1.科学之夜活动。2.科研机构和大学开放。3.科技列车怀化行。4.全国科普讲解大赛。5.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6.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7.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8.科普援藏活动。9.全国优秀科普展品巡展。10.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11.“全国中小学生创·造大赛”。12.“未来工程师”博览。13.“一带一路”科普交流周。14.“科学之路·科普课堂”。

       (二)部门、地方重点活动。

       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相关部门开展“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军营)”等活动。部队举办军营开放等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请于7月31日前,填报《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报送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重视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为表彰2020年度全国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请各地各部门9月21日前向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启明、邱成利

       电 话:010-58884209、58884259

       邮 箱:kjhdz@most.cn

       传 真:010-5888420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附 件:1.2020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20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

  2020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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