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2020年7月12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电子信箱:1044025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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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该标准部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工程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应用的术语、作业要求、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应用。
本规程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和乡村公路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方式开展低空数字航空摄影工作,除应满足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时还需满足国家、地方关于无人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7920.1 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7931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3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23236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CH/T 1029.2 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 3021 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CH/T 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等等。
在同一飞行平台上搭载多台传感器,同时从多个角度采集影像。
真正射影像
采用数字微分纠正技术,改正原始影像的几何变形,对整个测区进行影像重采样后,使影像视角被纠正为垂直视角而形成的影像图。
地面控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应该具备对无人机飞行平台和任务载荷进行监控和操纵的能力。
2、地面操纵人员应通过无线数据传输链路控制无人机飞行。
3、应具备根据无人机实时位置信息在电子地图上进行轨迹标注功能。
4、应具备历史记录、回放功能。
无人机起降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无人机应具备不依赖机场起降的能力。
2、起降困难地区,无人机应具备弹射起飞能力、撞网伞降功能或垂直起降能力。
倾斜相机应满足下列要求:
数码相机检校应满足CH/Z 3005的要求。
单个成像探测器面阵不应少于2000万像素。
镜头应定焦、焦平面应恒定无穷远,镜头与相机机身连接应稳固。
定位模块应满足RTK、PPK和PPP等模式要求。
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之差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
1、地面分辨率应依据倾斜相机的类型、测区地形条件和成图比例尺合理选择。
2、起飞相对航高宜依据地面分辨率、倾斜设备参数及地面情况进行计算,相对航高不宜大于1000m,最高不应大于1500m。
航线弯曲度
航线弯曲度不应大于5%。
漏洞补摄
航摄中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应及时补摄,补摄相机应采用前一次航摄飞行的相机,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过漏洞之外两条基线。
精度要求
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超过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的1/5。高程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相对邻近基础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基本等高距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