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组织制定的湖南省地方标准《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进行讨论、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电子邮箱:19576898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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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为湖南省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提供技术标准,并作为此类现场施工和业主使用的技术指南。本标准中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简称动态汽车衡。
规范性引用文件:《JJG 907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GB/T 7551 称重传感器》、《GB/T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21255 机动车测速仪》、《GB/T 26942 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A/T 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993 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GA/T 995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17 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GB/T 23828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等等。
不停车称重系统
不停车称重系统系统是基于石英压电式、一体式轴重秤等高速动态称重设备及技术,对行驶车辆进行高速、高密度、高精度的数据采样,进而准确计算行驶车辆的车速、车重、轴数、轴型、轴重等信息的系统。由承载器、称重传感器、称重仪表(数据采集器)、线圈、高速车辆分离器、称重控制器等组成。
超限超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
对通过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区的货运车辆自动采集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轴数、轴距、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车速等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信息上传至超限超载执法管理系统。
信息采集取证系统
包括:不停车称重系统、车辆外廓尺寸检测系统、车牌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供电与防雷系统、现场控制机柜。
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包括:超限超载运输运行监管、治超综合指挥调度、执法管理、研判分析、黑白名单、综合查询、系统管理、治超APP、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车载定位管理系统。
系统的安全等级及LED显示屏龙门架位置要求
系统安全等级应符合GB/T 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中的规定,其等级应达到二级(含)以上。
显示屏应该设在车行方向经过称重传感器安装中心线后250m以上,以保证司机在距LED显示屏150m前能看到超限超载信息已发送至显示屏上。
工作电压:(100~240)VAC;频率:(48~52)Hz;功耗:<20W。
支持智能识别功能:内置视频识别功能,支持车牌识别、视频触发、车身颜色识别、车型识别,通行车辆信息捕获和违法检测等功能。
车牌识别抓拍设备及其附件其它技术指标应满足GB/T 28649《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及GA/T 83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超限超载运输运行监管应具备的功能
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监测并分类展示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点、固定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点、卡口点、源头企业、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位置分布及数据情况。
对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点视频、固定超限检测站视频、源头企业监控、高速公路出入口监控、道路卡口视频监控进行实时查看及录像回放。
展示车流量、超限比例、超限量、超限率等数据的动态变化情况。
《公路货运车辆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与使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发布
时间:2020-06-17 13:47 浏览: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