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应急组织实施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 故时的场外环境应急监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发生核事故时,场外辐射环境应急监测的范围、布点、内容、样品采集与管 理、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T 14583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HJ/T 6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009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
厂房应急状态下的监测
应急监测人员做好应急待命,确保各类应急监测装备及辅助设备、物资随时可用。密切关注核 动力厂周围固定式自动站的环境监测数据。根据事故情况,密切关注流出物在线监测数据,如有流出物 向环境排放,应开展流出物排放的取样和测量。
投放式辐射环境自动监测装置
用于环境γ辐射自动监测,可自供电、能快速投放至现场进行组网监测的装置,简称“投放式自动 装置”。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用于环境γ辐射自动监测与空气样品自动采样的固定站点,简称“固定式自动站”。
应急监测方案 早期阶段监测方案
早期阶段监测,优先实施针对 OIL 的监测,监测的要点如下:
a)优先采用γ辐射连续自动测量的方式,固定式自动站发生故障或方位距离无法满足监测要求时, 应布设投放式自动装置,或采用车载或航空巡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推荐航空测量;
b)原则上,对要采取 OIL1(见附录 B)对应防护行动的区域至少要有一个自动站点。应预想由于 自然灾害导致测量困难的情况,选择备选测量点,并设置优先顺序。
沉降物、土壤和生物等按要求采样,必要时进行分析。
环境γ辐射水平
早期阶段监测应重点关注环境γ辐射水平测量,尽可能快速获得监测数据。
环境γ辐射水平的测量可采用固定式自动站、投放式自动装置、车载巡测和航空测量的方式。 固定式自动站、投放式自动装置应具备 7 天以上环境γ辐射水平连续监测的自供电能力。
大气
应急监测各阶段,采用固定点和移动点两种方式采集气溶胶和气态碘,固定点采样利用固定式 自动站进行,移动点采样利用车载、船载采样系统进行,必要时采用航测手段。
测量的核素主要是事故释放的137Cs、134Cs和131I等裂变产物。测量方法采用在线测量和实验室 (或者移动实验室)分析两种方法,利用γ能谱确定样品活度。早期阶段监测中,应同时关注短寿命核 素。采样量和测量时间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满足时效性要求。
必要时应利用监督性监测系统现场谱仪监测系统对惰性气体进行定性识别,并在下风向大气采 样点用低流量活性炭吸附采集或气瓶直接收集空气,利用γ能谱确定样品活度,测量的核素主要是133Xe。
应急监测实施阶段的质保工作
对监测设备要采取预防污染的措施。每次测量时,在便携式 X、γ剂量仪表外套上塑料套。要 建立识别受污染导致本底变化的措施,并建立应急监测仪器本底校核的方法。
没有核素识别能力的投放式自动装置、便携式γ辐射水平测量仪及便携式α/β表面污染仪在进入 污染区测量前,应事先在未污染区进行测量,读取本底,并将一台设备留在未污染的“干净区”,建立仪器本底现场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