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节选该标准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测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73783.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T 14581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方法原理
样品中的硫化物经酸化、加热氮吹或蒸馏后,产生的硫化氢用氢氧化钠溶液吸收,生成 的硫离子在硫酸铁铵酸性溶液中与N,N-二甲基对苯二胺反应生成亚甲基蓝,于665 nm波长处 测定其吸光度,硫化物含量与吸光度值成正比。
仪器和设备
1、酸化-吹气-吸收装置
2、酸化-蒸馏-吸收装置
3、分光光度计:具10 mm和30 mm比色皿。
4、吸收管:100 ml具塞比色管。
5、棕色具塞磨口玻璃瓶。 7.6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酸化-吹气-吸收”法 取200 ml混匀的水样,或适量样品加水稀释至200 ml,迅速转移至500 ml反应瓶中,再 加入5 ml抗氧化剂溶液(6.13),轻轻摇动。量取20.0 ml氢氧化钠溶液(6.12)于100 ml吸收 比色管中作为吸收液,导气管下端插入吸收液液面下,以保证吸收完全。连接好装置,关闭 加酸分液漏斗活塞,在分液漏斗中加入10 ml盐酸溶液(6.10),开启氮气,调整氮气(6.18) 流量至300 ml/min,5 min后,开启水浴装置使温度升至60℃~70℃。打开活塞缓慢注入10 ml 盐酸于反应瓶中,关闭加酸分液漏斗活塞。连续吹气30 min,关闭气源。断开导气管,用少 量水冲洗导气管,并入吸收液中,加水至约60 ml,待测。 注2: 因氮气中含有一定量氧气,能氧化硫化氢,因此低浓度试样(如海水、地下水)不建议使用“酸化 -吹气-吸收”法制备样品。
“酸化-蒸馏-吸收”法 取200 ml混匀的水样,或适量样品加水稀释至200 ml,迅速转移至500 ml蒸馏瓶中,再 加入5 ml抗氧化剂(6.13),轻轻摇动,加数粒玻璃珠。量取20.0 ml氢氧化钠溶液(6.12) 于100 ml吸收比色管中作为吸收液,馏出液导管下端插入吸收液液面下,以保证吸收完全。 打开冷凝水,向蒸馏瓶中迅速加入10 ml盐酸溶液(6.10),并立即盖紧塞子,打开温控电炉, 调节合适加热温度,以2 ml/min~4 ml/min的馏出速度进行蒸馏。当比色管中的溶液达到约 60 ml时,停止蒸馏。断开导气管,用少量水冲洗馏出液导管,并入吸收液中,待测。
标准曲线
标准曲线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应大于等于 0.999。每批样品应测定一个标准曲线中间点, 其测定结果与标准曲线相应点浓度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10%。
精密度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不足10个时,应至少测定1个平行双样。 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相对偏差应≤30%。
准确度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5%的基体加标样品,样品数量不足10个时,应至少测定1个基体加 标样品,加标回收率应在60%~120%之间,或测定有证标准物质,结果应在保证值范围内。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
时间:2020-06-04 09:17 浏览: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