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0年5月8日前反馈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邮箱:chenm1204@163.com)。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助推“六争攻坚”和“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建设“宁波模式”。
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化工、冶金、印染、造纸、表面处理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整治提升和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年度增长率达到5%,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构建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体系,统筹推进“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位一体模式,加快完善沼液池(罐)、配套管网、堆肥场、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等设施。
践行重点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探索包装桶、反应催化剂等产品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及再利用。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的运输管理。培育第三方服务企业,基于市场化机制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泥的收运。实施备案制度,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污染防治措施,配备车载GPS,执行转移交接记录,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提升废品回收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至2022年,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研究开展废铁质包装桶钢铁厂协同处置工作,推进大宗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飞灰处置设施,探索预处理后的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三场合一”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利用、统计工作,到2021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
信息公开发布,加强公众监督。建立“无废城市”环境信息公开通道,包括政府官网“无废城市”专栏、实时环境信息跟踪APP、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等。通过举报电话、网站、微信等多途径对“无废城市”建设进行监督。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5-26 09:54 浏览: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