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空可操作飞行器反制原则、反制流程和人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低空可操作飞行器的反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低空可操作飞行器
空机重量不超过4kg,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kg,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飞行高度小于1000米,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飞行器,具体参数见附录A)。
保障安全
反制实施不应造成二次伤害。
电磁系统应符合GB 8702中环境电磁波辐射要求。
电磁干扰设备使用优先。
对非法飞行器可采取驱逐、捕获、摧毁等反制方式。优先使用电磁干扰设备方式,对于电磁干扰控制设备无法反制的,再视情使用其他方式。
现场勘查
保护区域勘查。对保护区域的地形地貌、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群体的基本概况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勘查。
反制设备布置点勘查。依据任务需求、保护区域的勘查情况,对设备部署的安装位置、覆盖范围和现场环境进行勘查,确认合适点位。
电磁环境勘查,对现场电磁环境进行勘察,测试对电子设备的影响。
根据反制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反制设备部署,主要包括监测设备、反制设备和记录设备。反制设备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
工作人员按反制实施方案进行分工部署。
探测发现
对保护区域进行探测,及时发现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目视观察:通过人员观察;
——望远装置:通过望远装置观察;
——雷达探测:通过低空雷达探测;
——光电探测:通过光电信号探测;
——频谱探测:通过分析飞行器信号形式探测。
跟踪识别
对进入保护区域的飞行器进行外观识别、飞行跟踪、携带物观察等。
对飞行器的非法入侵行为进行取证,并保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