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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主要做法
时间:2020-04-24 08:59  浏览: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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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落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深刻领会建立实施正面清单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清单标准条件,细化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目前,32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制定印发落实正面清单工作实施方案,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确定首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合计5.4万家。

       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正面清单的主要做法。

       一是细化清单标准,全面打牢实施基础。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清单企业种类补充完善,细化纳入标准、条件和流程,做好企业筛选审核,打牢实施正面清单基础。湖北出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3类正面清单,将首批1423家清单内企业向社会公示。广西增加具备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企业等3个类别,将3279家企业纳入清单。江西增加处置医疗废物、废水和公共设施运营企业2个类别,进一步明确纳入条件及监管要求。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各地积极探索推行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模式,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将移动执法、大数据监控、在线数据、数据动态分析等作为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的主要监管方式,实现分类分级,精准化环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河北借助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抽查、在线监测报警等信息系统,精准发现并锁定违法行为。福建简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信息填报要求,疫情发生以来新增联网企业25家。山东调整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由各市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将减免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落到实处。广西推行“执法终端+指挥中心+专家会商+数据融合+无人机侦查+应急联动”六位一体的环境监督执法模式。陕西对免予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通过线上交流,企业传送照片、视频巡查等方式代替现场检查。上海探索网上执法模式,对违法企业举行网上“云听证”。
 
       三是强化执法帮扶,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在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的同时,强化执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山东启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稽查暨企业复工复产帮扶行动,将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稽查重点。河南对2019年全省26个重点行业绿色排行榜前列的企业,支持优先复工复产,对排名靠后、复工复产难度大的企业,组织环保技术突击队开展“一对一”帮扶。

       四是深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舆论关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做好正面清单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舆论关于实施正面清单是否放松环境监管执法问题的关切。生态环境部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媒体专访等形式向社会释放既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又不放松监管执法力度的政策信号。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新疆等25个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以新闻发布会、网站公示等形式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清单内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坚持执法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督促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切实落实正面清单,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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