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臭氧一级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的量值传递、臭氧监测一级校准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其他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可参照本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开展校准。
本标准适用于臭氧一级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的量值传递、臭氧监测一级校准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其他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可参照本标准对臭氧传递标准开展校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臭氧监测一级校准的要求、臭氧一级标准校准臭氧传递标准的方法及其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59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
基于臭氧对特定波长(253.7 nm)的紫外线具有显著吸收的原理,采用紫外双光程检测技术,被国际权威组织认定的臭氧标准计量器具。
臭氧一级标准
指被生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认定的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最高计量器具。臭氧一级标准主要用于与国家计量基(标)准的量值比对、与生态环境系统内 SRP的量值比对及向臭氧传递标准进行量值传递。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
指臭氧一级标准校准臭氧传递标准或臭氧控制标准的光度计的操作,用以确立臭氧传递标准或臭氧控制标准与臭氧一级标准之间臭氧浓度的定量关系。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的组成
臭氧监测一级校准设施由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零气发生装置、辅助设备、臭氧传递标准和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组成,如图 1 所示。
仪器设备要求
零气发生装置
零气发生装置主要由空气压缩机和零气发生器组成,为臭氧监测一级校准提供稳定的零气源。零气发生器需配置颗粒物涤除装置、臭氧等干扰物涤除装置和气体干燥装置,且能够输出压力至少为 172 kPa 的零气。零气指标应符合 HJ 590 的相关要求。
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用于环境的温度、湿度、压力、电压等的测量或调节,主要由温湿度计、大气压力计、电压测量表、稳压变压器等组成。
校准曲线的绘制
以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的测定值为横坐标,臭氧传递标准的响应值为纵坐标,用最小二乘法建立校准曲线,记录校准曲线的斜率和截距。
评价指标
多次多点校准的每个斜率均应在 0.97~1.03 之间,每个截距均应在(0±3)nmol/mol 之间;多点校准斜率的相对标准偏差应≤ 3.7%,截距的标准偏差应≤1.5 nmol/mol。否则应查找原因,维修臭氧传递标准后重新进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