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勇于担当负责,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解决实实在在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水平。
通知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本地区危化品安全状况进行专题研判,组织对所有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对所有化工园区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既避免大呼隆、一阵风,又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不贷。深入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帮助基层解决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明查暗访,定期组织“回头看”。
通知要求,加强应急准备,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加强灾害会商研判,加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专业技战术训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