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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7-31 09:57  浏览: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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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运维水平,促进自动监控设备常态化稳定运行,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制定了《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运维服务机构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电子邮箱:wuranyuanjiankong@163.com
  
  更多详情,请登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查询。
  
  1.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及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质量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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