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有效促进河流、湖泊、水库、坑塘等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的异位处理处置,指导清淤后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工艺设计、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水体重金属污染底泥异位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和我省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8月30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孟英杰,(0531)66595728、18764115328
邮 箱:liuyuanyuan01@shandon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山东省水利厅
3.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4.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
5.十六市生态环境局
6.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7.山东省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
8.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9.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10.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11.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2.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
13.山东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14.青岛理工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15.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
16.山东恒远利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西安正道能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二研究所
19.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上海同臣环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