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支持建设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鄂政函〔2021〕7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关于加快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0号)部署,经研究,有关意见如下。
一、支持湖北省建设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示范区建设要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原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到2025年,力争建成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创新和落实的集聚区和辐射源,成为全国重要的枢纽型技术要素市场。
二、示范区以汉襄宜区域为重点,以创新和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为抓手,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关键瓶颈问题。要通过强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全面打造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科技咨询为一体的科技创新服务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体系。以各高新园区为主要载体,积极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结合的技术转移生态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推动湖北省乃至中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协同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培育良好环境,把各项保障措施抓实抓好。
四、科技部将积极支持示范区建设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示范区建设期满将进行评估验收。
科 技 部
2021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