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共分8个部分,包括: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本网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这些工作跟“市场监管”有一下:
在“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意见》要求,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
——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
——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两区”安排。
——恢复启动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将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范围覆盖到划定的所有保护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升级改造中小奶牛养殖场,实施婴幼儿配方奶粉提升行动。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
——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
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方面,《意见》要求,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
——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在“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县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成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加工强县。
——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
——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
——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鼓励地方设立乡村就业创业引导基金,加快解决用地、信贷等困难。
——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支持发展小微企业。
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方面,《意见》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
在“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意见》指出,当前,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要求迫切,除做好八大方面工作之外,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必须久久为功、狠抓落实、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