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39-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已废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减少含汞干电池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重金属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干电池》(HJBZ 9-1995)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本标准规定了干电池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无汞干电池类,但不适用于扣式电池。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干电池》(HJBZ 9-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