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准
HJ/T 238-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已废止)
2021-06-07 17:05  浏览:134  下载:29
标准类别 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 2006-01-06
实施日期 2006-03-01
废止日期
  HJ/T 238-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已废止)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可再充电电池代替一次性电池的生产和消费,减少资源消耗、有害物质的排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无汞镉铅充电电池的原材料、重金属汞、镉、铅限量、锂电池和镍氢电池的电性能外包装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参考了中国香港、加拿大、北欧的相关环境标志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HJBZ 7-1994)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本标准规定了充电电池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镍铬电池外的各类充电电池。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HJBZ 7-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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