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番茄制品工业(番茄酱)的清洁生产技术要求、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番茄为原料生产番茄酱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的统计范围包括番茄卸料、冲洗、挑选、破碎、预热、精制、蒸发浓缩、杀菌、灌装等主要生产系统和供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包括污水处理系统、锅炉系统和办公及生活设施。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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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03 |
实施日期 | 2018-08-03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