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排放标准
DB12/ 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2019-05-06 11:46  浏览:166  下载:6
标准类别 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4-07-31
实施日期 2014-08-01
废止日期
DB12/ 524-201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涂料与油墨生产、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与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表面涂装、黑色金属冶炼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排污单位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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