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鲜、冻肉生产的术语和定义、用于生产鲜、冻肉的动物饲养要求、运输要求、屠宰要求、设施要求、卫生要求、过程控制和检验检疫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供人类消费的鲜、冻猪、牛和羊肉产品,包括售出后直接或经进一步加工后供食用的鲜、冻猪、牛和羊肉产品,但不包括其他法规规定的家禽、鱼类与野生动物。
本标准于2019-10-01被代替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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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颁发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6-09-14 |
实施日期 | 2007-01-01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