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高新技术领域项目进行验收
时间:2021-03-20 11:08  浏览:249
20210319-153619977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2018年度申请延期项目和2019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2018年度申请延期项目(执行期至2021年2月8日),以及2019年度项目(执行期至2021年4月18日),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方式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采取现场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有关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系统→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四、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月内,2018年度申请延期项目执行期到期之日至2021年5月7日前,2019年度项目执行期到期之日至2021年7月17日前。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1.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2.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项目验收申请表;3.上传加盖单位财务章的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决算表,财政支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验收材料中必须扫描上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所有项目应提交项目经费支出(含自筹)的所有票据和凭证;4.扫描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5.上传已呈交且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6.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无故不申请验收,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列入省科技项目不良记录名单。
  
  (四)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咨询电话:65323068
  
  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电话:65389015
  
  附件:1.2018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方向延期项目清单
  
        2.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方向项目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文档
  
  1.2018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方向延期项目清单
QQ截图20210320111734  
  2.2019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方向项目清单
QQ截图20210320111912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验收的通知

QQ截图20210320112016QQ截图202103201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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