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生态环境部完成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等四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1-03-13 09:45  浏览:254
  随着工业化速度迅猛,城市人口暴增,随之带来了大量的工业污染物和生活污水,导致海洋环境迅速恶化。很多研究认为,海洋污染来源于人类活动,而这种污染不仅仅是因为人类在海洋中直接进行活动,来自陆地的各类污染才是海洋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我国幅员辽阔、河湖众多、海岸线绵长,人类从各大水系中获益,同时也对各大湖泊、河流以及海洋产生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为支持改善水环境质量,从2019 年起,我国以改善渤海、长江、黄河水环境质量为核心, 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以海定陆”原则,先后织了渤海地区入海、长江入河和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试点工作,为在全国全面推开提供了经验借鉴。
  
  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推动流(海)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性举措,是推进流域海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长江、黄河、渤海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流域、海域水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基础设施不足、用水粗放、超标排污等直接影响流域、海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从而言之,入河(海) 排污口作为污染进入河流、海洋的关键节点,需要重点关注、着重治理。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方面的技术需求,总结专项行动和试点经验并帮助地方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于 2020 年委托各部属单位共同构建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整治技术标准体系, 覆盖“排查、 监测、 溯源、 整治” 等任务技术需求。
  
  日前,生态环境部完成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入河(海)排污口命名编码规则》等四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有关单位征集意见。
  
  《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 排污口三级排查的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 第一级排查、 第二级排查和第三级排查的技术要求, 以及质量控制、 成果提交等相关要求,适用于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工作。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航测的工作流程、 飞行准备、 飞行实施、数据处理、 质量控制、 成果提交等相关要求,适用于利用无人机航摄系统开展入河(海) 排污口的第一级排查工作。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的工作流程、解译准备、解译对象与标志库、遥感解译、质量控制、成果提交等相关要求,适用于我国利用无人机影像对入河(海)排污口信息进行解译的工作。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海)排污口的命名和编码规则,适用于入河(海) 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标准规定,入河(海)排污口名称不宜超过25个字,名称应能反映其所处位置和入河(海)排污口类型。
  
  无论是海洋还是河流,都是重要的生态系统,能为我们提供各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资源。加强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有助于我们治理海洋河流污染,也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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