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在湘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
根据《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科发〔2020〕95号)和《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等要求,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厅党组会议审定、立项公示等程序,现将2020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予以下达。
请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签订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任务书,明确责任主体和绩效评估与验收指标,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的通知》要求,各承担单位负责为每个项目自筹经费7万元,请于3月30日前做好自筹经费拨付工作。省科技厅将组织财务专家对自筹经费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对于自筹经费拨付不到位的单位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失信黑名单。
2020年度湖南省临床医疗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立项名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