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福建发布了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通知
时间:2019-02-13 10:28  浏览:315
   近日,福建省发布了《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重点对土壤污染环境进行防治管理。

  在此之前福建省还发布了两项文件的计划,分别是:

  2016年福建省印发的《福建省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福建省将在漳州、三明、南平等地市启动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编制示范区建设方案,报省环境保护、财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财政视情况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等资金中给予倾斜。

  还有就是《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到,将支持尤溪、大田、上杭开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重点用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项目。以问题为导向,支持福清、泉港、漳浦、平和、建瓯、建阳、连城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有效解决区域土壤环境问题。

  根据此次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通知,有以下解析内容:

  在2018年—2020年,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金额为4095万元,主要的工作任务有:开展3个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3个土壤风险防控试点建设;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排查建立全口径涉重行业企业清单;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整治。

  在经济建设指标上,推动推动治理与修复技术发展,边试点、边总结形成符合际、成本低效果好宜推广的实用技术模式;社会效益指标上,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在生态效益指标上,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面积逐年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逐年提高在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上,重点重金属减排量较2013年下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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