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首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次申报基地分为两类,一类是集聚类基地,一类是领军企业。基地申报须满足《办法》第五条相关条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请各申报基地到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handong.gov.cn/)下载相关文件,并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集聚类基地申报书(附件1),领军企业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有效支撑材料。
2.本次基地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市推荐的基地总数不超过3家,其中集聚类基地不超过1家。
三、申报程序
1.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所在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根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函并填写推荐表(附件3),于2021年1月22日前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光盘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
2.省科技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和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征求有关行业部门意见,综合考虑区域性、引领性、创新性等因素,确定拟认定基地名单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发布。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0531-66777146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213室
省委宣传部 0531-51775192
附件:
1.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集聚类)
2.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书(领军企业)
3.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