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时间:2021-01-05 15:26  浏览:216
20210104-213684334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工作,现批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
  
  该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废止。
  
  该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代替HJ 168—2010)
  
  更多详情,请登录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的基本要求、技术路线,以及标准文本和相关 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制订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6379 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ISO 5725)》、《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JJF 1059.1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等。
  
  标准制订技术路线
  
  总体要求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包括标准制订需求分析、国内外相关标 准及文献调研、方法条件试验研究、实验室内方法特性指标确认、方法比对、方法验证以及 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编写,技术路线见图 1。
  
20210104-1136890431
  
  标准制订需求分析
  
  分析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中对控制指标项 目监测要求,包括控制指标项目内涵、浓度限值等。
  
  分析履行国际公约和其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涉及的指标项目监测要求,明确标准服务 对象和分析方法类型。
  
  方法条件试验研究
  
  样品采集及保存条件试验研究
  
  a)在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方法对样品采集的特殊要求,包 括采样方法、采样设备、试剂材料等,必要时开展采样效率或穿透试验研究;
  
  b)研究提出方法对样品保存器具、保存剂、保存时间和温度等条件的要求;
  
  c)研究提出标准溶液及其他相关试剂和材料的配制及保存时间等条件的要求;
  
  d)必要时研究提出采样现场对样品预处理的要求。
  
  分析测试条件试验研究
  
  a)研究提出试料制备的方法和要求;
  
  b)研究提出仪器调试、校准参数等要求;
  
  c)若需建立校准曲线,应根据试验确定较好的线性范围,充分考虑与相关生态环境质量 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浓度(含量)水平的衔接; 一般要求至少 6 个校准点(包括零浓度)且尽可能均匀的分布在线性范围内,定量 方法线性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不低于 0.999;
  
  d)若使用平均相对响应因子进行计算,一般要求相对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偏差不超过 20%;
  
  e)研究提出测定的操作步骤和条件参数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