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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获批立项的公告发布
时间:2020-12-31 14:26  浏览:216
  2020年12月30日,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获批立项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近日收到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高发计字[2020]58号),公司牵头承担的“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研制及应用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获批立项。项目时间为3年,项目总经费3,6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1,633万元,公司自筹资金2,000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编号):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研制及应用开发(2020YFF01014500)
  
  2.项目负责人:徐伟(北京理工大学)
  
  3.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执行年限:2020年11月至2023年10月  
  
  5.项目总经费:3,6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1,633万元。  
  
  6.其他参与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7.项目简介:  
  
  (1)该项目主要研制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可应用于生命科学研究、生物医药研发、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领域。  
  
  (2)该项目由皖仪科技牵头负责实施,总体上分为仪器研发、应用开发和工程化产业化3部分工作:其中皖仪科技、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上海理工大学进行核心部件研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进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检测应用研究,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进行蛋白组学与代谢组学应用研究。由皖仪科技完成系统集成、工程化和产业化。  
  
  (3)该项目验收时,需形成规模化批量生产能力,实现销售3台,以及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其他考核指标。  
  
  (4)知识产权及成果分配:原有知识产权,即本项目执行前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或执行本项目而改变。执行本项目过程中,各方在各自任务分工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实际完成方所有,相关成果被授予的奖励归各方独自所有;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使用权,相关成果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归完成各方共有。本项目完成验收后项目参与各方及其他合作单位可重新约定成果与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  
  
  公告特别指出,本项目的获批体现了皖仪科技在技术创新实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人才积累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提高皖仪科技高端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实力,本项目将服务于生命科学研究、生物医药研发、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国家急需和重点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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