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指导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现批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基础调查(试行)》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1月24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承担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