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已获批公布
时间:2020-11-20 12:39  浏览:200
20201120-1086916804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
  
  2020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以下简称“GB38900-2020”),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为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
  
  GB38900-2020是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为基础,整合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16)中确需保留的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GB38900-2020的实施对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流程,对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GB38900-2020的重要意义,并把宣贯工作作为当前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的重点,组织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进行标准培训,确保机动车检验机构相关技术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GB38900-2020的要求,切实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二、统筹安排,做好资质认定标准变更
  
  各地资质认定部门要按照标准变更+扩项流程办理并参照《建议批准检验检测能力表》(详见附件)进行审批。鉴于此次标准变更+扩项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做好统筹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由于GB38900-2020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批和监督检查过程中要重点查看以下几点:一是现场试验报告要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申请,严格按照GB38900-2020车型分类以及注册登记、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要求,完成机构申请车型的现场试验(含路试)能力覆盖考核,试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二是机构是否按照GB38900-2020中表4要求,配备透光率计、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计、转向角测量仪、客车乘客通道及引道测量装置、逆反射系数专用检验仪器等相关检验设备。
  
  (二)关于空车质量检验:GB38900新增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空车质量”检验项目,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指导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关注标准实施的过渡期要求。
  
  附件:建议批准检验检测能力表
  
20201120-996089494
  
20201120-3960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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