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省科技厅公布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8 16:41  浏览:168
20201118-1466253944

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
  
  按照《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申报项目中通过初评的项目。
  
  请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登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创新工程)管理系统,点击本次申报项目对应的“进入管理”按钮,在新加载的系统页面“项目申报管理”模块查看初评结果。审核状态为“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预算申报(系统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pms/)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创新工程)管理系统,在“我的项目管理”模块中点击本次申报项目对应的“进入管理”按钮,在新加载的系统页面“项目预算申报管理”模块中点击“项目预算填报”按钮,在线填写项目预算申报书,填写完毕且预览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使用管理账号登录系统逐级审核,最终经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预算申报程序与申报程序一致,请注意系统中项目当前状态和下一环节提示,及时进行填报或审核。
  
  (二)请严格按照预算申报要求,完整填写预算申报书封皮、项目参与单位预算申报委托函、自筹配套经费承诺函内容后下载,并在规定的地方加盖公章后,上传至信息系统,上传时应确保盖章和材料完整。请主管部门做好材料审核工作,一级主管部门填写审核意见下载并加盖公章后,将审核意见页上传至信息系统。
  
  (三)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拟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预算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2:00,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18: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主管部门退回单位修改时,应加强沟通协调,预留出充足的修改和再次上传时间,避免系统临近关闭时退回修改。
  
  (二)预算申报材料中的各项资金额度应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单位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前,应对申报书进行预览,避免因内容不完整、格式或特殊符号无法识别造成申报书无法打开,影响项目参与评审。附件中财务状况证明、配套资金筹措能力证明为必须提供材料,请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因上述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正常评审,后果自负。
  
  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777094
  
  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16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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