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规范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替代《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HJ/T10.2-1996)作为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执行标准。
标准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更多详情,请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节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卫星地球上行站》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内容、方法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波广播发射台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发射台
由一个或多个发射机组成的无线电台。
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与监测需重点关注的对象。包括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 众居住、工作或学习的建筑物。
监测仪器 基本要求
监测仪器工作性能应满足待测电磁场的要求,工作频率能够覆盖所监测的中波广播发射台的 发射频率。
监测仪器采用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另根据监测目的,可同时采用非选频式宽带电磁辐射 监测仪。
监测仪器应选用具有各向同性响应探头(天线),监测仪器支架使用不易受潮的非导电材质支架。使用非选频式宽带电磁辐射监测仪监测时,探头应水平放置。
监测仪器的检波方式应为方均根检波方式,监测仪器的读数为任意连续6分钟内的平均值。
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
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是指能够对仪器响应频率范围内某一特定发射的频谱分量进行接收和处理 的场量监测仪器,其电性能基本要求见表 1。
非选频式宽带电磁辐射监测仪
非选频式宽带电磁辐射监测仪是指监测值为仪器频率范围内所有频率点的场强综合值,且具有各向 同性响应的电磁辐射监测仪,其电性能基本要求见表2。
监测工况
中波广播发射台监测应在正常播音时段内进行,覆盖被测天线对应发射机的不同工作状况。
资料收集
开展监测前,应收集被测中波广播发射台的基本信息,包括:中波广播发射台名称、建设地点、发 射频率、发射功率、天线类型、运行状态等。 根据监测的性质和目的,还可收集其他信息,包括:天线分布、发射机运行安排等参数。
监测因子
中波广播发射台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因子为射频电磁场,监测参数为电场强度(或功率密度)、磁 场强度。在远场区,可以只监测电场强度(或功率密度);在近场区,需同时监测电场强度、磁场强 度。远近场划分见 HJ 1112 的规定。
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
在建筑物外监测时,点位优先布设在公众日常生活或工作距离天线最近处,不宜布设在需借助工 具(如梯子)或采取特殊方式(如攀爬)到达的位置。 在建筑物内监测时,点位优先布设在朝向天线的窗口(阳台)位置,探头(天线)应在窗框(阳 台)界面以内,也可选取房间中央位置。探头(天线)与家用电器等设备之间距离不少于 1m。 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为多层建筑物时,监测点位的设置应考虑电磁场在不同楼层的分布情况。
中波发射台天线最大场强断面
全向天线断面监测路径应选择在以天线地面投影点为起点,沿天线波瓣最大辐射方向上,监测点 间距一般为 10m,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设定间距,一般监测至评价范围处。当评价范围大于 500m 时, 可适当增大间距。多个天线应综合考虑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定向天线断面监测路径应选择在以天线地面投影几何中心点为起点,沿天线波瓣最大辐射方向上, 监测点间距一般为 10m,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设定间距,一般监测至评价范围处。当评价范围大于 500m 时,可适当增大间距。多个天线应综合考虑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监测点位应选择地势平坦、空旷处,并避开建筑物、树木、输电线路等。
监测高度
监测仪器探头(天线)距地面(或立足平面)1.7m。
监测读数 监测时,仪器探头(天线)尖端与操作人员躯干之间距离不少于 2m,并避免或尽量减少周边偶 发的其他电磁辐射源的干扰。
每个监测点每次监测时间不少于 6 分钟,数据采集取样率不小于 1 次/秒,读取监测仪器连续 6 分 钟监测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