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及管理,充分发挥科研为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服务的作用,省厅决定征集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重金属污染防治、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技术需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环境政策、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与健康等管理需求。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科研力量进行甄别筛选,提出的科技需求建议要充分体现科研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引领性。
(二)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应与当前国家、省内其他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合理区分层次和重点,不支持重复研究的科技需求。
(三)环境管理类科技需求建议请填写附件1 ,环境技术类科技需求建议请填写附件2。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科技与财务处 周力光
联系电话:0431-89963032(兼传真)
电子邮箱:327731779@qq.com
附件1.2021年环境管理类科技需求建议征集表
附件2.2021年环境技术类科技需求建议征集表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