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应用指南》地方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已公布
时间:2020-10-22 12:36  浏览:216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应用指南》地方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至 10月29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更多详情,请登录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爆炸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的应用设计、选型、安装及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除尘风管、气力输送管道等可燃粉尘输送设备和管道中探测并消除火花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火花探测器、火花熄灭装置和火花分离装置。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5604-2008 粉尘防爆术语》、《DB 31XX-XXXX 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技术规范》等等。
  
  火花探测器
  
  能够探测火花或灰烬的低能量传感器。
  
  火花熄灭系统
  
  用于熄灭管道中火花的设备,包括喷射装置和灭火剂,通常为水、二氧化碳等。
  
  用设计和选型
  
  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一般由火花探测器、火花熄灭系统和控制系统组成,其通过火花探测器监测被保护管道内是否有火花出现,并在监测到一定量的火花后自动触发熄灭系统将其熄灭,以达到防范点火源的目的。
  
  设计采用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进行点火源防控时,应至少获取被保护工艺的以下特性资料:
  
  a)粉尘的种类和基本特性,如燃烧光谱特性、与水反应特性等;
  
  b)潜在火花类型及可能出现的位置;
  
  c)被保护管道内的气体流向、流速、管径大小等;
  
  d)被保护管道内的环境温度。
  
  火花探测器选型时,应通过第三方实验报告、认证证书、技术规格书等资料形式,确认火花探测器适用的粉尘种类、管道直径和风速范围是否与所保护的工艺特性一致。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火花探测器的外壳防护能力应达到IP55的要求,金属粉尘环境用火花探测器的外壳防护能力应达到IP65的要求。
  
  应根据火花探测器的监测角度、有效探测距离等因素,合理确定火花探测器的配置个数及其位置,避免监测盲区的出现。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应能实时接收火花探测器监测到火花的信号,控制系统应对信号量进行阈值判断,如接收到的火花信号到达启动阈值,应能自动发出声光报警、触发熄灭或分离装置、或输出联锁信号等动作。
  
  控制系统应具有电路监控和故障自检功能。当电路出现短路或断路故障时,控制系统应显示相应的故障状态并发出报警。某一电路发生故障不应影响其他电路的正常工作。
  
  火花探测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控制系统应能以合理的自检周期自动进行火花探测器的自检;如发现火花探测器故障或因镜头污染等原因影响探测性能时,应显示火花探测器的故障状态、触发警报并进行数据记录,情况紧急时还应进行联锁输出。
  
  控制系统宜对其正常工作所需的条件进行实时监控,如熄灭系统水量、水压等条件;如监测发现工况变化且会对探测与熄灭功能造成影响时,应显示相应的工况状态、触发警报并进行数据记录,情况紧急时还应进行联锁输出。
  
  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除主电源外,宜配备蓄电池备用电源,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均应采用稳压电源;两路电源中的任何一路发生故障时均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进行数据记录,同时立即自动切换到另一路电源,且不应导致工作中断或数据丢失,情况紧急时还应进行联锁输出。蓄电池备用电源,应保证火花探测和熄灭系统在待机状态下至少能工作4小时,在最大工作载荷下至少能工作5分钟。
  
  控制系统应具有显示器,宜采用人机交互界面。
  
  控制系统应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存储系统应至少能断电保存近30天内的事件记录,且数据不可人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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