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省市监局拟批准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检定规程》
时间:2020-10-14 09:54  浏览:163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检定规程》,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0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电子邮箱:scjgjlc@shandong.cn。
  
  更多详情,请登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检定规程》公示稿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安装在道路上,对在该区间内行驶的机动车平均速度进行测量的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的终端同时具有单点测速功能的,其单点测速计量性能的检定按照相应规程执行。
  
  引用文件:

       《JJG 527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GB/T 21255 机动车测速仪》、《GA/T 959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
  
  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通常由起点和终点监控终端、通信网络、中心控制设备及软件等组成。该类系统在一段道路上布设两个固定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终端,两点之间构成一个行驶路段唯一确定、限速值恒定的测速区间。
  
  起点和终点的监控终端先后记录同一行驶车辆的通过时刻和车辆特征信息,并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到中心控制设备,由软件根据区间距离及该车辆的区间行驶时间计算出平均速度。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工作原理的示意图见图 1。
  
20201013-1173862392
  
  计量器具控制
  
  检定条件
  
  检定时的环境条件
  
  1)温度:(-25~55) ℃;
  
  2) 相对湿度:≤90% ; 3) 其它:无影响测量结果的振动或电磁干扰等。
  
  检定用标准器具
  
  检定用标准器具及技术要求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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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间测速误差的检定
  
  区间测速误差采用试验车、标准测距仪、标准数字时钟在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的现场进行检定。将上述设备按照使用要求安装在试验车,调整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在真实交通流量下按照日常驾驶的方式,试验车在保证安全且遵守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建议尽量以接近限速值的平均速度通过整个区间。
  
  标准测距仪测量并显示试验车的行驶距离,标准数字时钟显示试验车通过区间起点与终点的时刻。被检的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测量试验车的平均速度,并对试验车及显示装置的示值进行拍摄。按照上述方法,对区间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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