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保障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数据质量,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有效识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异常数据,防范监测数据质量风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开展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2020年)
二、项目内容
详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2020年)需求书》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95万元。
四、申报单位条件
1、合格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同时不被接受。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申报单位不得参与项目,否则其申报书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
5、申报单位具有承接该项委托业务的能力,并能开具税务发票。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7、申报单位应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卫星遥感数据综合分析、气象数据分析及应用等方面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具有较丰富的多源大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建模经验。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申请文件需于2020年9月17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air@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2020年)+公开征集”。
六、评选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计划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2、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帅、张迪
联系电话:010-8494311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邮编:100012
十、监督电话:010-84943090
附件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可信度分析服务项目(2020年)需求书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0年9月8日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