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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该标准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煤中微量元素铀和钍含量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制备与处理、试验步骤、结果计算、方法精密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本标准适用于烟煤、无烟煤。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HJ 168-2010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方法提要
煤样经过灰化后,用硝酸、盐酸、氢氟酸分解,加高氯酸后赶酸,并用稀硝酸定容、摇匀,将待测溶液引入等离子体,在等离子炬中,气溶胶被充分蒸发、解离、原子化和电离,根据铀、钍元素的质荷比用四级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行分离并检测,在一定浓度范围内采用外标法定量,并使用内标法抑制样品基体仪器的响应和仪器漂移。
仪器设备
四级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仪器能在5u~250u质荷比范围内进行扫描,最小分辨率为5%峰高处1u峰宽。
分析天平:感量0.1mg。
马弗炉
样品制备与处理
煤芯样品的采取按GB/T 482规定的方法进行;商品煤样的采取按GB/T 475规定的方法进行。
煤样按照 GB/T 474 要求,磨碎至0.2mm以下,按 GB/T 212 规定,在马弗炉中缓慢灰化,所得煤灰用于分析检测。
内标校正
本标准采用内标校正方法。选185Re为测定的内标元素。内标元素工作溶液(4.11)在测定时通过一个三通与样品溶液在线混合后引入等离子体,也可直接将内标元素工作溶液(4.11)加入空白溶液、校准曲线溶液和样品溶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