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温湿度报警器》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0-07-17 10:36  浏览:244
  全国气象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校准规范《温湿度报警器》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请尽快将修改意见提交给技术委员会或测试规范起草人。电子邮件: 2935533890@qq.com

       更多详情,请登录中国计量协会官方网站查询。

       节选该规范部分内容:

       使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最 大范围为(-40 ~ 100)℃、(0~100)%RH,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温湿度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校准。

       引用文件:

       《JJG 205-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JJG874-2007 温度指示控制仪》、《JJF1632-2017温度开关》、《JJF1076-2001湿度传感器》。

       温湿度报警器由传感器、报警部分和显示部分组成。传感器可以是温湿度一体传感器,也可以由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分别组成;报警和显示部分一般由设定电路、信号处理电路、比较电路、报警电路、显示电路组成。其结构原理图如图1所示。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测量标准

       精密露点仪

       温度测量范围(5~50)℃,最 大允许误差:±0.1℃;露点温度测量范围:(0~40)℃DP ,最 大允许误差:±0.2℃DP。

       标准铂电阻温度计

       二等标准铂电阻温度计及配套电测设备,测量范围(-40~100)℃,电测设备的相对误差小于2×10-5。

       可以使用满足要求的其他设备,测量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k=2)应不大于被校温湿度报警器最 大允许误差的1/3。

       其它设备

       温湿度源:
可选用恒温恒湿箱、恒温槽或湿度发生器,温度范围(-50~100)℃,湿度范围(10~95)%RH,其工作区域温度均匀度:0.3℃,温度波动度:±0.2℃;湿度均匀度:1.0%RH(20℃时),湿度波动度:±0.8%RH(20℃时)。

       绝缘电阻表:直流电压500V,准确度等级10.0级。

       温度示值误差

       温度校准点

       报警器的温度校准点一般为量程15%、50%、85%附近的整十温度点,也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选择其他校准点。

       校准步骤

       将报警器与标准器放入温湿度源中,按照选定的温度校准点,依次对所有校准点进行校准。当温湿度源中的温度达到校准点并稳定30分钟后,分别读取并记录标准器测量值和报警器的显示值,间隔5分钟后重复读数并记录一次。

       温度设定点偏差和切换差

       设定点选择:设定点为固定值的报警器选择其名义值作为设定点;非固定值的报警器的选择量程15%、85%附近的整十温度点,也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选择其他设定点。

       校准方法:设定好报警值,将报警器与标准器放入温湿度源中,然后使温度缓慢上升接近设定点,当报警状态发生改变时,读取标准器的示值,该示值为上切换值。然后再将温度缓慢下降,当报警状态发生改变时,再次读取标准器的示值,该示值为下切换值。校准时,温湿度源在设定点附近的升温或降温速度应不大于0.2℃/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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