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标秘发〔2020〕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按照聚焦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优先安排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亟需标准的原则,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委拟订了《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秘书处。
传真:010—68792408
附件: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7月1日
2020年7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