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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该标准部分内容: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检定、校准各类温湿度计、温湿度记录仪和探头内置式温度计用温湿度检定箱的校准。本规范规定了温湿度检定箱的计量特性、测试条件和测试方法。
引用文件
《JJG 205-2005 机械式温湿度计》、《JJF 1001-201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温湿度检定箱
温湿度检定箱是用于检定或校准温湿度仪器的专用设备。它能根据温度、湿度等参数的设定值在其有效工作区内自动产生符合要求的温湿度环境。
带负载的校准
考虑到部分被检传感器可能存在发热,校准时可能会影响温湿度检定箱工作区的温湿度场的控制。校准温湿度检定箱时,可根据客户要求在校准时增加负载(可模拟实际应用时,工作区内放置的被检的体积和发热量的装置)。
温湿度检定箱的作用是产生恒定且均匀的温湿度场,用于检定、校准机械指针式温湿度计、温湿度记录仪、干湿表、电动通风干湿表、探头内置式温度/温湿度传感器和数据采集器、热指数仪等温度和温湿度仪器。
温湿度检定箱可以采用不同的工作原理,目前主要为双温法、分流法、加湿去湿法三种类型。
双温法温湿度检定箱的工作原理是通过采用较低温度的水对气流进行喷淋、鼓泡等方式产生该温度下的饱和湿空气(即饱和过程),然后将该湿气加热至预定温度(即加热过程),从而得到所需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湿气。箱内空气一般是封闭循环的,其饱和过程和加热过程周而复始,交替进行。
分流法温湿度检定箱是将干湿两股气流以一定的流量比例混合,然后再将混合后的湿气控制到预定温度,从而得到所需的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湿气。
加湿去湿法温湿度检定箱是采用蒸汽或喷雾加湿、制冷去湿的方式实现箱内温湿度控制。
温湿度范围
温湿度检定箱的温湿度范围应满足采用该温湿度检定箱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所依据的技术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温湿度检定箱温度范围一般不小于5℃~50℃,湿度范围一般为10%RH~95%RH。
温湿度偏差
目前大部分温湿度检定箱具备偏差修正的功能,设备送检前应对偏差进行修正以满足要求。温度偏差一般不超过±0.3℃,湿度偏差一般不超过±2%RH。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多路温湿度测量装置
装置构成
装置中温湿度传感器的数量应满足布点要求,每路均应采用同种型号规格的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和相同技术指标的采集记录设备,设备应带有自动记录功能(设备自身存储或通过软件实时存储在计算机上均可),记录时间间隔应能按需设置,且最小设置记录时间间隔应不大于2min。
装置在使用前,每路温度和湿度参数应分别在同一套温度和同一套湿度装置上进行校准(温度的校准周期不超过一年,湿度的校准周期不超过三个月),并分别给出各校准点上的修正值,各温湿度校准点应包括实际测量点,修正值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应满足:温度U≤0.05℃(k=2),湿度U≤1.0%RH(k=2)。
校准方法
温湿度布点
测试时,采用多路温湿度测量装置来校准箱内温湿度,校准用温度传感器和湿度传感器采用水平分层布点方式。通常,布点位置距离箱体的内壁距离不小于8cm,如生产厂家规定了有效工作区,则按照有效工作区的边界进行布点,各布点位置布置在工作区的上边界、中心和下边界,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