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一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 1 mg/m3,测定下限为 4 mg/m3;二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 2 mg/m3,测定下限为 8 mg/m3。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1045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 求及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一氧化氮对紫外光区内 200 nm~235 nm 特征波长光,二氧化氮对紫外光区内 220 nm~ 250 nm 或 350 nm~500 nm 特征波长光具有选择性吸收,根据朗伯—比尔定律定量测定废气 中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浓度。
仪器和设备
紫外吸收法氮氧化物测定仪
组成紫外吸收法氮氧化物测定仪(简称:仪器)组成:分析仪(含光源、检测器、吸收池、 控制单元等)、气体流量计、抽气泵、采样管、导气管、除湿除尘装置、打印机等。 采用热湿法测定废气样品的仪器应配置测定废气中水分含量的检测器,无需配置除湿装 置,但应当同步测定废气中水分含量。
注:热湿法是指废气不经过冷凝除水而是直接测定高温湿态废气浓度的方法。
仪器校准
将零点气和一氧化氮标准气体依次导入仪器,按照仪器说明书校准仪器零点和校准量 程。通入零点气和标准气体的方法如下:
a) 气袋法:用标准气体将洁净的集气袋充满后排空,反复三次,再充满后在 3 h 内使 用。通入的标准气体的浓度应不超过 50 μmol/mol。按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校 准步骤进行校准。如本次测定需要测定零点漂移、量程漂移,记录零点、校准量程、点仪器示数。
b) 钢瓶法:将配有流量控制器及导气管的标准气体钢瓶与采样管连接,打开钢瓶气阀 门,调节流量控制器,以仪器规定的流量,将标准气体通入仪器的进气口。注意各 连接处不得漏气。对于分析仪内置抽气泵的,应适当增大钢瓶气供气流量,并采用 旁路泄压方式,保证气路内没有负压且分析仪进气量不会过大。按仪器使用说明书 中规定的校准步骤进行校准。如本次测定需要测定零点漂移、量程漂移,记录零点、 校准量程点仪器示数。
样品测定
把采样管插入采样点位,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连续自动采样,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即可 记录读数,每分钟保存一个均值,连续取样 5 min~15 min 测定数据的平均值可作为一个样 品测定值。测定过程中如发现二氧化氮浓度超过本方法测定下限,应中止测定,按照 9.2 要 求用二氧化氮标准气体校准仪器后,重新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