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公示
时间:2020-05-13 14:26  浏览:229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规定,现将《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4月30日至5月2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电子邮箱:shanghaibiaozhun@163.com

       详情请登录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节选《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9142 混凝土搅拌机》、《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3462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T 13469 离心泵、泪流泵、轴流泵和旋揭泵系统经济运行》、《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摞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4851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等等。

       统计方法

       利用符合GB 17167要求配备的能源计量器具对统计报告期内的能源数量和生产合格预拌混凝土产量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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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基础管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燃料量和用电量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建立用能责任制度。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GB 17167、GB/T 24851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耗能设备管理

       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电动机系统、泵系统、通风机系统、电力变压器、空气压缩机等通用耗能设备,应分别符合GB/T 12497、GB/T 13469、GB/T 13470、GB/T 13462和GB/T 27883等相关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

       新建及改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选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耗能设备,应分别达到GB 18613、GB 19153、GB 19761、GB 19762、GB 20052等能效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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