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β射线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50 mg/m3)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 mg/m3时,表述为“>50 mg/m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DB37/T 3535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方法原理
将具有加热功能的颗粒物组合式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利用等速采样原理抽取一定量的含颗粒物的废气,采用烟道外过滤的方式,颗粒物被截留在滤膜上。用β射线照射滤膜,根据采样前后单位面积的滤膜上β射线衰减量得出滤膜上捕集的颗粒物质量和同时抽取的废气体积,计算出颗粒物的浓度。
试剂和材料
滤膜
选择玻璃纤维、石英等材质滤膜(包括滤带)。滤膜材质不应吸收或与废气中的气态化合物发生化学反应,在最大的采样温度下应保持热稳定;对于直径为0.3 μm的标准粒子,滤膜的捕集效率应>99.5 %,对于直径为0.6 μm的标准粒子,滤膜的捕集效率应>99.9 %。
标准膜片
由惰性材料(如聚碳酸酯等)制成,应避光存放;使用前应检查膜片是否存在破损等情况。
废气中水份含量的测定装置
废气中水份含量测定装置应符合HJ 836中废气中水份含量测定装置的要求。
废气温度、压力、流速的测定装置
废气温度测定装置应符合GB/T 16157中废气温度测定装置的要求;废气压力、流速测定装置应符合GB/T 16157中废气压力、流速测定装置的要求。
β射线颗粒物测定仪
采样装置
颗粒物采样装置由组合式采样管、冷却和干燥系统、流量计和抽气泵单元以及连接管线等组成。除组合式采样管由烟道外过滤的滤膜及固定装置代替烟道内过滤的滤筒及滤筒采样管外,采样装置其余均应符合HJ/T 48中采样装置的要求。
采样管应采用耐腐蚀、耐热材料制造,并具备全程加热功能,加热温度在130 ℃±10 ℃。采样管前端应采用弯管方式,并保证采样嘴与采样管整体呈90°角,前弯管表面应平滑,避免突变。采样嘴应符合HJ 836中采样嘴的要求。为避免静电对采样装置的影响,采样装置应配有接地线。
分析测量装置
分析测量装置主要由14C等射线源、β射线探测器、滤膜传送控制装置、滤膜加热装置(加热温度为105 ℃±5 ℃)等组成。
样品采集和测定
1、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的烟道尺寸,按 7.1 要求选择监测断面,确定采样点数目。
2、记录现场基本情况,清理采样孔处积灰。
3、检查采样系统是否漏气,检漏应符合 GB/T 16157 中系统现场检漏的要求。
4、测试前应使用标准膜片对仪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标准膜片的标称值误差应在±5 %范围内。
5、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要求设置采样管及滤膜加热装置的加热温度。
6、待加热温度达到设定值并稳定后,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要求对空白滤膜β射线透过量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