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徽关于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4 08:40  浏览:220
20200413-1986098626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底线思维。当前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但与此同时,企业的集中复工复产带来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不能全部及时到位,投入不足,抢工期、抢进度、忽视安全的风险也与日俱增,给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市要充分认识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特殊性,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吸取近几年来全国以及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深刻教训,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抓紧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市要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析复工复产的特点,加强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使用单位复工复产前要在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基础上,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和使用状况,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不得“带病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配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积极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三、突出重点监管。各市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安委会近期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盯本地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加大锅炉、危化企业压力容器、管道、电梯、重点工程起重机械、叉车等高风险以及事故易发多发设备的监管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防止仓促开工、超参数运行引发事故。要持续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复工复产专项督查等,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执法检查或安全检查,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主动做好服务。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对需要进行现场鉴定评审的,各市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规定作出调整;简化企业报检程序,各检验机构要对报检的特种设备,做到报检必检,合理调度,加快检验;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市场监管部门所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企业检验费减半收取的规定。

       五、保证自身安全。各市安全监察和检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检查和检验工作,要注意做好自身防护。特别是随着复工复产企业的快速增加,特种设备检验将迎来高峰,要合理安排,加强防护,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

  2020年4月10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