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这表明了对民宿、特色小镇等乡村文旅进行松绑,大力促进各种形态的农业文旅项目发展。
在金融支持方面,国家亦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从2009年至今,共出台超过50条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2017年3月,发改委联合多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区)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为30%、60%和80%。西藏自治区、四省藏区和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含兵团)的项目可按规划确定的最高补助额度予以全额补助。
《“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保护利用设施项目统一按照中央负担80%,地方负担20%的标准执行,根据实际需要和年度资金盘子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受上表所列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限额的限制。
图表5: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单位:万元)
二、地方政策持续跟进,全面实施旅游文化大开发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文旅融合行业市场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汇总,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经有25个省市地区就文旅产业的发展给出了相关的指导意见以及配套的措施,并陆续出台具体细化的地方性文旅产业政策扶持行业发展。
从上述省市颁发的“文旅产业”政策来看,主要内容集中在:挖掘文化资源、文旅融合发展格局、培育经营主体、打造文化旅游项目、支持设立众创空间等五个方面,并且几乎所有省市都给出了“十三五”文旅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保障措施。
以下对各省文旅产业政策中的文旅产业发展目标、发展格局、主体打造及设立创客空间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解读:
1、文旅产业发展目标
根据各省文旅产业发展规划,绝大部分省市提出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预期达到1万亿元,旅游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6-8%左右,部分省市还提出了旅游投资方面的目标。通过下表可以看出,文旅产业是各省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市场体量大,发展前景广阔。
2、文旅产业发展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有14个省市提出了“十三五”文旅产业发展格局,分别是:北京、四川、山东、辽宁、陕西、安徽、广东、广西、湖南、甘肃、新疆、云南、江西、江苏。
3、文旅产业主体打造
在文旅产业主体打造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有17家省市给出了“十三五”文旅主体打造目标。
4、设立创客空间
另外广东、广西、重庆三个省市提出鼓励和支持设立众创空间,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三、响应国家号召,各地区积极设立文化旅游部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文化和旅游部挂牌成立后,全国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的组建也倍受关注。截止目前,根据公开信息,已有海南、福建、山东、广东、吉林、黑龙江等至少22个省份,宣布文化和旅游厅(委)正式挂牌或宣布新的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