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分析标准规范
时间:2020-04-01 10:41  浏览:247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指将气相色谱仪和质谱仪联合起来使用的仪器,简称气质联用仪。该仪器以气相色谱作为分离系统,质谱作为检测系统,结合了气相色谱能有效对有机化合物进行定量分析的能力与质谱仪很强的定性分析能力。随着仪器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展,气质联用仪在电子行业、纺织品行业、石油化工、食品安全、医药行业等领域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
  
  气质联用仪也是环保领域的“常客”,土壤污染、水污染、气体污染监测、监测中,都能看见气质联用仪的身影。2015 年,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向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下达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VOCs的测定 便携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制(修)订任务,编辑组对国内外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理、结构、应用范围、使用方式、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法等进行研究,并对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购置便携式 GC-MS 设备情况进行了调查,认定气质联用仪在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中有优越性。以此为基础,编制组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2020年3月2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相关单位征集意见。该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分析,以及丙酮、异丙醇、溴乙烷、二氯甲烷、2-丁酮、乙酸乙酯、三氯甲烷、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甲基异丁酮、甲苯、乙酸正丁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等30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定量分析。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标准表明,该检测方法的操作简便,只需使用气袋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经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自带的定量环直接进样或经吸附管富集、热脱附;或使用仪器直接采样系统采集废气样品并经定量环直接进样,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用气相色谱分离、质谱检测。根据保留时间、碎片离子质荷比及丰度比定性,内标法定量。
  
  标准中还对使用仪器及其配件的规格、试剂和材料、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分析步骤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性很大,如它具有光化学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发光化学烟雾,由此影响人的呼吸道功能,引发胸闷、恶心、疲乏等症状,同时也会对植物系统造成损伤; 一些挥发性有机物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还可能有致癌风险,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威胁。因此,制定、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也能保障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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