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化妆品中氨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正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时间:2020-01-02 13:33  浏览:213
       我国在欧盟检测方法的基础上,制定《化妆品中氨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近日将编制完成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了化妆品中氨的使用量不得超过6%,含量若超过2%,需要注明“含氨”。虽然已经有了用量规范,但目前国内还没有化妆品中氨含量的检测标准,欧盟化妆品规范中则规定了化妆品总氨含量的检测方法。

       目前,氨在化妆品中用途广泛,如染发剂中用作pH值调节剂和头发膨胀剂,但医学专家认为,刺鼻的氨气会影响到呼吸道、消化道和肝胆肾等脏器,如果吸入过量,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晕、流泪、恶心、发力、咽喉干燥等不适症状。另外,氨还会刺激皮肤、粘膜和眼睛,高浓度能够短头发,反复接触低浓度的氨还会引起支气管炎、皮炎等症状。

       本标准由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是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上海市应用技术大学香料香精及化妆品研究中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编制的,标准还引用了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根据查阅的资料,本标准确定了采用水汽蒸馏-滴定法测定化妆品中的氨含量,实验原理是样品经氯化钡处理后,用甲醇提取,经过滤或离心,将滤液(或上清液)在碱性条件下加热蒸馏,整除的氨收集在硼酸吸收溶液中,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进行滴定定量。而这一实验所需的仪器有水汽蒸馏装置、滴定管、容量瓶、均质机、分析天平、离心机等。此外,本标准不仅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测定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允许差做了详细的介绍,还规定了氨含量的检出限为0.1%,定量限为0.2%。

       本标准的制订和出台不仅能加强化妆品禁限用物质的监督管理,填补相关测定方法的空白,还可为我国化妆品市场的监督与企业管理提供技术保障,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为此,希望相关单位能积极提出意见以完善标准,从而助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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